生活法學
2018年3月8日 星期四
強盜罪與恐嚇取財罪之分別
相異處
1.強盜罪:當場施以強暴脅迫達於被害人不能抗拒之程度。
2.恐嚇取財罪:以將來惡害恫嚇被害人,使其心生畏懼,進而交付財物。
相同點
1.均屬結合構成要件的類型。
2.行為結構均屬複行為要素的型態。
參見柯耀程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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